參觀資訊

友善設施

無障礙設施

嬰兒推車

輪椅

愛心接駁車

貼心服務

飲水機

AED

護理箱

哺乳室

門票規範

  • 符合優待/免費票資格者,參觀當日請備妥有效證件查驗,未攜帶者以全票計。
  • 各式票券、公關票券,以票載日期為使用期限,票券日期逾期或塗改經視為無效票券無法使用。

再次入園

若需於同一日內多次進出園區時,請至出口處蓋再入園手章。再次入園時,請於入園口出示有效園區票券及手章。

攝影規範

  1. 園區開放一般性參觀留念拍照,限個人非商業目的使用,如需進行「非一般參觀性」、或經管理單位認定「影響其他遊客」或攜帶道具之攝影行為暫不開放,開幕11月1日上午10點開放婚紗攝影申請,相關費用與辦法請參考婚攝申請頁面。(特殊攝影含婚攝、商攝、Cosplay、外拍等)。
  2. 園區室內/館內請勿錄影、開閃光燈、開直播,及攜帶腳架、自拍器等攝影輔助設備,智慧工廠及研發中心等控管區域恕不提供拍攝,最後,本館工作人員無提供拍照服務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  3. 婚攝外之特殊攝影(含商攝、Cosplay、外拍等),若為營利行為,或拍攝會影響其他遊客者,則須申請入園商業攝影;申請者須提具商業攝影企劃E-mail至photoapply@jourdeness.com.tw,企劃中需含拍攝日期、時間,以及預計入園器材、拍攝主體及服裝道具,以及成品預計曝光用途、目的、位置(網路之網址或實體曝光地點),園方審核無影響品牌形象疑慮者,並配合填立同意書,取得同意後,始得入園進行商業攝影。

寵物規範

  1. 園區僅開放小型犬、貓入園(10公斤以內),配合園區內寵物不落地規範,寵物入園時需置於寵物籠或推車中,必要時須施加適當防護措施並填寫寵物入園同意書,若無法配合恕不開放入園。
  2. 租借地點:服務台。
  3. 寵物入園費:免費入園。
  4. 借用寵物推車須押證件/張另酌收寵物推車清潔費:100元/車。
  5. 犬類寵物:僅開放小型犬入園,但如屬危險性之犬隻(比特犬類、日本土佐犬、紐波利頓犬、阿根廷杜告犬、巴西菲勒犬、獒犬類)不得入園。
  6. 飼主請自行攜帶寵物飲用水、餐食及拾便袋,隨手清理並帶走寵物排泄物,以維護園區整潔;並於任何情況下都應照顧好寵物,確保寵物不影響他人。
  7. 寵物如有不聽指令或產生攻擊行為,飼主應立即將寵物帶離園區。如在園區內發生傷害他人、寵物或損壞他人財物之情事,由飼主自行負責。
  8. 寵物如有破壞園區內任何設施或造成園區財產損失之情事,飼主應照價賠償。
  9. 飼主如無法遵守上述規定,即需配合園區管理之要求攜帶寵物離開園區,並不得要求退費或賠償。

輪椅/嬰兒推車租借規範

  1. 租借地點
    服務台:提供輪椅、嬰兒推車租借。
  2. 租借費用:輪椅與兒童推車免費租借。
  3. 須繳押「身分證件一張」或「押金 1000 元」,並填列「輪椅/兒童推車/寵物推車租借單」。
  4. 使用限制
    (1)輪椅:載重限制為100 公斤。
    (2)兒童推車:限體重 19 公斤以下之1 位嬰、幼兒乘坐。
  5. 租借及歸還時,雙方須現場清點、核查租借物外觀狀態、功能及配件數量。
  6. 租借人對租借物有保管及維護責任,如有損壞或遺失等情事,應負賠償之責。(收受賠償金會開立發票)
  7. 租借物使用範圍僅限於園區內,租借人應於離園前歸還至租借處;如未歸還,且經公司催還仍無意歸還時,以寄發存證信函並依法律途徑進行催討。

禁止事項

依照嘉義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,園區內禁止施放煙火、仙女棒等爆竹煙火。

入園須知

為維護本園區內遊客安全及設施和環境之完整,入園遊客請遵守下列規定:
一.本園室內設施服務時間依各館公告。
二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禁止進入本園:
 1.攜帶危險物品者。
 2.酗酒、言行放蕩者。
 3.租售物品或遊樂器具及其他未經同意之活動者。
三.佐美城堡內不得有下列行為,違者若經勸導未改正,由園區警衛或值勤人員依法處理:
 1.鬥毆滋事、賭博、妨害公共秩序等。
 2.赤身露體、隨地便溺、有傷風化或其他不檢行為。
 3.攀折花木、損壞草坪或設施。
 4.燃放鞭炮、煙火或其他有可能引發火災之危險行為。
四.請在步道系統內遊憩,注意警告標示,禁止攀爬樹木、跨越護欄及超越區界,以維護安全。
五.本園區已依菸害防制法公告施行室內全面禁菸(室外吸菸區除外),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一萬元罰鍰。
六.靜池區及噴水池等,禁止游泳、戲水、捕魚,以防溺水。
七.園區步道與階梯常有落葉枯枝、泥濘濕滑、顛簸或高低落差,請小心注意。
八. 本園區為正統歐式庭園的造景設計,庭園中地面以天然石材舖裝,請穿平底鞋以利步行參觀,請勿奔跑、追逐、蹦跳。
九. 若因身體因素或現場環境因素等無法安全上下樓梯情形者,請勿使用樓梯,請搭乘電梯、使用無障礙坡道或請洽服務人員提供協助。
十. 孩童入園後家長(或同行成人)應全程陪同並管束,勿放任其於園區內奔跑、追逐、蹦跳,以免導致跌倒、或因碰撞而受傷。
十一.為保護您的寵物安全,及避免影響其他遊客權益,請將寵物安置於寵物推車上。
十二.遊客服務中心提供諮詢,嬰兒車、寵物推車與輪椅借用,廣播與遊客意見反映等服務,歡迎利用,服務電話: 05-2919300。